, ?. S3 b0 @5 }' b) g Q: n+ m 从以上的分析可以看出,按程序办文是很有必要的,而绝不像有些同志认为的那样,“走程序”就是“走形式”。那么,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呢?我认为,最重要的就是各地各部门要增强“程序意识”,报送公文时自觉按程序办事。再就是部门要确定一个处室,由这个处室统一对本部门上报的文件进行审核把关,并按照有关程序报送。特别是部门要求党委或党委办公厅(室)批转的文件,事先应和党委办公厅(室)有关处室沟通一下,看有无转发的必要。如有必要转发,部门可向党委办公厅(室)写个请示,经批准后,再草拟文稿报党委办公厅(室)按程序办理。从党委办公厅(室)方面讲,对不符合报送程序的文件,要及时给予提示。从实践的情况看,实行退办制度,即将违反报送程序的公文退原报送单位,并提出改进的要求,不失为解决问题的一个有效办法。5 |0 }" o, {% @5 I0 R+ E- j S
但综合考虑,加强对部门文秘人员的培训,加强上下之间经常性的工作沟通,似比“退办”更好一些。对一些“倒转件”(即未经党委办公厅(室)审核,直接报领导同志批阅的文件),党委办公厅(室)仍要抱着对工作负责的态度,按“正转件”办理,需要请有关部门会签的,要认真搞好会签,文稿修改变动比较大的,要报经领导同志审定后再发出。□李天军)